【招标公告】【鄂西建设公司】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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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鄂西建设公司】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HBJT-EXJSGS-247440001
1.3项目概况: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和咸丰县境内,主线全长约84.5公里,同步建设忠路连接线10.4公里,沙溪连接线8.4公里,主线按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置桥梁27942米/44座,其中特大桥梁14513.5米/9座;隧道37363米/17座,其中特长隧道米22375.5米/5座,互通式立交8处、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了新增弃渣场和原设计弃渣场等级提高,需编制弃渣场补充水土保持方案。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93万元;
1.6项目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和咸丰县境内;
1.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变更批复之日止;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 月5日至2024年 11月7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 12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以上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注:1、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以及其劳动合同的彩色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中标通知书或同协议书或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可。
3、水利或水土保持相关职称包括:水利规划、水利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生态与水环境、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等。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04
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HBJT-EXJSGS-247440001
1.3项目概况: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和咸丰县境内,主线全长约84.5公里,同步建设忠路连接线10.4公里,沙溪连接线8.4公里,主线按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置桥梁27942米/44座,其中特大桥梁14513.5米/9座;隧道37363米/17座,其中特长隧道米22375.5米/5座,互通式立交8处、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了新增弃渣场和原设计弃渣场等级提高,需编制弃渣场补充水土保持方案。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编制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93万元;
1.6项目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和咸丰县境内;
1.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水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变更批复之日止;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 月5日至2024年 11月7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 12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
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星及以上(含三星)水平评价证书。 |
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以上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承担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业绩。 |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其他技术人员(至少3人):具有水利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1、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以及其劳动合同的彩色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中标通知书或同协议书或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可。
3、水利或水土保持相关职称包括:水利规划、水利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生态与水环境、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等。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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