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来凤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及管网扩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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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及管网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来凤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及管网扩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10QT-009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及管网扩建工程监理服务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m3/d,二期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达到6万m3/d。拟选用的核心工艺为改良A2/0,同时包含常规深度处理、污泥浓缩脱水等工艺。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占地240平方米,总配水井占地46.8平方米,A2/0反应池占地3967.5平方米,纤维转盘滤池占地138.72平方米,二沉池占地1489.36平方米,集配水井占地70.5平方米,高效澄清池占地270.6平方米,污泥重力浓缩池占地162.78平方米,污泥脱水车间占地642.6平方米,除臭装置占地60平方米,鼓风机房建筑面积251.94平方米,加药间建筑面积256.8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配电间建筑面积264.96平方米,机修仓库建筑面积375平方米,排水口场80米、宽1.5米,提升泵房及粗格栅(厂外)占地225.4平方米,进场道路6000平方米,场内道路及停车位11271平方米,绿化8901平方米,围墙940米及大门1座,边坡防护面积21049.5平方米;场外污水转输管道3.7千米、污水管道63.82千米及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同时进行给排水管网、设备及电气安装等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来凤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及管网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99万元,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监理人员共计3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1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具备培训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证。 3.3近3 年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 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业绩(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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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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