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枣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网统管”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所属地区:湖北襄阳市 发布日期: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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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襄阳市 采购单位 枣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枣阳瀚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枣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网统管"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枣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网统管”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公告开始时间:2024-10-28 20:00     公告截止时间:Oct 31, 2024 8:00:00 PM
采购公告
***受枣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枣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网统管”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二次)实行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枣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和“一网统管”建设项目以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紧扣城市全面数字化转型目标,坚持“统筹规划、急用先行、共建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强化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构建“政务云基础设施”等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打造 “数据能力平台、技术能力平台、业务能力平台”城市数字公共底座三大能力平台和“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经济运行”四大场景域,以智能技术促进智能治理为主线,以多跨应用场景为牵引,以数据赋能为动力,推动城市治理资源优化整合、部门信息数据共享赋能、条块联勤联动全面协同、上下贯通指挥高度统一,构建覆盖全域、全时感知、高效处置的“一网统管”城市治理体系,实现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到2025年,接入市级部门40个以上行业智慧应用,建成35个“一网统管”标杆性多跨场景,重点应用场景实现基层全覆盖,基本实现“一网感知态势、一屏统观全局、一网协同共治、一图指挥调度、一网统筹决策”。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供咨询成果文件之日止。
(3)采购范围:资料收集与分析、市场价格调研、费用计算与汇总、审核与调整、编制报告、文件整理与归档等(详见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
(4)采购控制价:35.58万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含项目负责人),且团队成员需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6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格式自拟)。
2.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10月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信息化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不能证明项目特征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佐证)。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首次参加电子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枣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国资优采云平台(https://zaoyang.gzycy.com/),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同时进行企业身份认证。若供应商未及时在电子平台中注册并进行企业身份认证,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采购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时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3.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平台(https://zaoyang.gzycy.com/)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4平台使用费:供应商使用电子平台参与报价的,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支付方式:在网上采用微信方式缴纳)
3.5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4日9时00分。
4.2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报价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电子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报价文件。
5. 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选结果通知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枣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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