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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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武汉市 采购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湖北新晨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联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大华招标【2024】109号(校内编号:HSBWT05-20240284))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包1分别包含:1- 5#学生公寓零星维修改造项目,2#、4#学生公寓公卫维修改造项目,高中部蛋 糕房维修改造,高中部食堂售卖区吊顶更换,学生超市窗户更换维修改造项目: 中标人:湖北新晨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1.50万元 标段(包)<002>包2:含化学、生物多功能实验室建设项目: 中标人:湖北联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33.58万元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的委托,对其华师一 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 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4】109号(校内编号:HSBWT05-20240284);二、项目名称: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湖北新晨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71号(兴业国际)1号楼/单元1- 2层3商室附0018 中标(成交)金额:31.50(万元) 包2: 供应商名称:湖北联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梨花路399号 中标(成交)金额:33.5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湖北新晨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包1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敏 执业证书: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鄂242161772121) 包2: 供应商名称:湖北联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包2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石坚 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鄂142202020210467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桂荣(组长)、蒋宏、董方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2002>1980号和发改办< 2003>857号文件规定6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后不足3000元的,按3000 元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万元(人民币)(其中:包1代理费0.3万元;包2代 理费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包1成交单位为:湖北新晨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评审总得分为:89 .30分;包2成交单位为:湖北联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评审总得分为:89.33 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本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公司 述呱 很蓄 ,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地 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汤逊湖北路特一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035428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华中师范 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单位名称)的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 改造项目二次(包1)(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包1)(标的 名称), 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新晨昊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80 人,营业收入为2872.411389万元, 资产总额为4027.954059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 建(承接)企业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万 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湖北新晨昊建设二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4手10月18日 1,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23 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单 位名称)的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华师一附中科技楼及保障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联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91人, 营业收入为8125.35 万元,资产总额为 4845.05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 湖北联太建设匚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20 |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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