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葛洲坝宾馆片区改造项目房屋人工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葛洲坝宾馆片区改造项目房屋人工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葛洲坝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葛洲坝宾馆片区改造项目房屋人工拆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葛洲坝宾馆片区改造项目房屋人工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B-ZB20241001
2.项目名称:葛洲坝宾馆片区改造项目房屋人工拆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价:人民币***.04元,人工拆除控制单价160.00元/平方米,机械拆除控制单价12.00元/平方米。
5.采购内容: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葛洲坝街道办事处葛洲坝宾馆片区改造项目房屋人工拆除项目(含机械拆除)工作内容包含D地块建筑面积1797.50 ㎡的房屋拆除,含地面以上房屋主体、构筑物等拆除放倒、场地交通路面清理(含拆除范围内机械开挖、场地清理,残存墙体及构件等障碍物凿除、扬尘防治措施)及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续办理等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达到拆除条件后2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工程安全生产要求: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的标准。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业主验收合格,并满足土地交付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特定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6.本项目特定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证书,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供应商拟派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须应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以上所提及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由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辨认扫描件,否则评审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以上所提及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由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辨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
3.方式:现场获取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2.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葛洲坝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葛洲坝街道樵湖二路7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B-ZB20241001
2.项目名称:葛洲坝宾馆片区改造项目房屋人工拆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价:人民币***.04元,人工拆除控制单价160.00元/平方米,机械拆除控制单价12.00元/平方米。
5.采购内容: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葛洲坝街道办事处葛洲坝宾馆片区改造项目房屋人工拆除项目(含机械拆除)工作内容包含D地块建筑面积1797.50 ㎡的房屋拆除,含地面以上房屋主体、构筑物等拆除放倒、场地交通路面清理(含拆除范围内机械开挖、场地清理,残存墙体及构件等障碍物凿除、扬尘防治措施)及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续办理等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达到拆除条件后2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工程安全生产要求: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的标准。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业主验收合格,并满足土地交付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特定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6.本项目特定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证书,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供应商拟派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须应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以上所提及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由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辨认扫描件,否则评审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以上所提及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由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辨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
3.方式:现场获取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2.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葛洲坝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葛洲坝街道樵湖二路7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6栋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湖北长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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