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所属地区:湖北荆门市
发布日期:2024-10-21
【招标公告】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荆门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千泽牧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恒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编号:HBHHZB-202410-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门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2.86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千泽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日;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配备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
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
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并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人员配备、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保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材料
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囗09时30分
递交方式: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金五新城)三期17栋三单元4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金五新城)三期17栋三单元405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HZB-20241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12.86万元
6.最高限价:212.86万元
7.采购需求:湖北南鹿智慧养殖示范园散养区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
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
7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配备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
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金五新城)三期17栋三单元405
室)
3.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并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人员配备、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保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材料须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金五新城)三期17栋三单元4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金五新城)三期17栋三单元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信息发布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荆门市屈家岭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千泽牧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办事处王畈社区发展路东锦绣天城3-4栋
商铺(一楼:122、123,二楼:211)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金五新城)三期17栋三单元405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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