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淦河绿道示范段(一期)(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409SZ-538001001)
【招标结果】淦河绿道示范段(一期)(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409SZ-538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淦河绿道示范段(一期)(工程总承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联合体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409SZ-538001001
一、招标概况
淦河绿道示范段(一期)(工程总承包)于 2024年09月27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8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10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18日至 2024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联系人:***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市民之家3楼
联系人:住建窗口
电话(传真):0715-812629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招标编号:SZZX-202409SZ-538001001
一、招标概况
淦河绿道示范段(一期)(工程总承包)于 2024年09月27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8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10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 | 【联合体】赤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13795200.00 | 13700400.00 | |
质量(如有)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标准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 日历天(含完成图审),施工工期为 255 日历天 |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含完成图审);施工工期为255 日历天。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的次日起计算。 |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 日历天(含完成图审),施工工期为 255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顾芝华 | 郭坤鹏 | 胡弘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41541542 | 鄂242131537169 | 鄂242171878813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18日至 2024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联系人:***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市民之家3楼
联系人:住建窗口
电话(传真):0715-812629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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