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咸丰县人民医院病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咸丰县人民医院病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咸丰县人民医院病理中心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咸丰县人民医院病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1 20:12:34|发布单位: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4-10-22 10:00:00|项目监管地:咸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咸丰县人民医院病理中心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84801091315af20191540b07d337c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4-01639
3、项目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病理中心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80(万元)
6、最高限价:241(万元)
7、采购需求:
01包拟采购病理中心设备一批,最高限价为201万元;02包拟采购病理中心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一批,设备最高限价为40万元,试剂耗材只招单价,不招数量,按需配送,据实结算。具体清单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各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8、合同履行期限:01包: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设备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至少3年。 02包: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设备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至少3年。试剂耗材配送期: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以下资料: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02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3.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val=1&title=%E6%A0%87%E5%87%86%E8%A7%84%E8%8C%83。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了解更多信息,主要流程咨询当地市、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或商业银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人民医院咸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金烟路天使胡同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74号文创大厦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朱晓虹、邓锐、李胜德、马丽玲
电 话:***
发布日期:2024-10-01 20:12:34|发布单位: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4-10-22 10:00:00|项目监管地:咸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咸丰县人民医院病理中心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84801091315af20191540b07d337c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4-01639
3、项目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病理中心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80(万元)
6、最高限价:241(万元)
7、采购需求:
01包拟采购病理中心设备一批,最高限价为201万元;02包拟采购病理中心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一批,设备最高限价为40万元,试剂耗材只招单价,不招数量,按需配送,据实结算。具体清单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各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8、合同履行期限:01包: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设备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至少3年。 02包: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设备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至少3年。试剂耗材配送期: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以下资料: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02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3.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val=1&title=%E6%A0%87%E5%87%86%E8%A7%84%E8%8C%83。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了解更多信息,主要流程咨询当地市、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或商业银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人民医院咸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金烟路天使胡同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74号文创大厦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朱晓虹、邓锐、李胜德、马丽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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