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鄂州市 | 采购单位 | 鄂州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9 20:01:26|发布单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4-10-22 10:00:00|项目监管地:鄂州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8481839223f37901922717b05b20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4-01234
3、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9.9782(万元)
6、最高限价:149.9782(万元)
7、采购需求:
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非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机构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含充装液化气体和永久气体)(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3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投标报价无效。 4、本项目需落实的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文星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7816666-8216
发布日期:2024-09-29 20:01:26|发布单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4-10-22 10:00:00|项目监管地:鄂州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8481839223f37901922717b05b20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4-01234
3、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9.9782(万元)
6、最高限价:149.9782(万元)
7、采购需求:
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非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机构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含充装液化气体和永久气体)(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3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投标报价无效。 4、本项目需落实的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文星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7816666-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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