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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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恩施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9 19:57:40|发布单位: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4-10-22 09:00:00|项目监管地:恩施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84800d90fdd4b801910ba84f791d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1-2024-00963
3、项目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00(万元)
6、最高限价:400(万元)
7、采购需求:
恩施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因02包废标需重新采购。 02包:中药饮片126个品种,本包预算金额:400万元。 注: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投标人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预采购量仅供参考,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商的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3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czy-zfcg.ceczy.com/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本项目将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信用融资 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中心医院恩施市中心医院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8号东沙大厦A座2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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