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团风县中型水库清淤工程(第一期)设计项目(HBTF-202409SL-010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黄冈市 发布日期:2024-09-30

【招标公告】团风县中型水库清淤工程(第一期)设计项目(HBTF-202409SL-010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黄冈市 采购单位 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团风县中型水库清淤工程(第一期)设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团风县中型水库清淤工程(第一期)设计项目(HBTF-202409SL-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F-202409SL-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中型水库清淤工程(第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编号202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团风县金盆水库,庙河水库,付河一水库
建设规模:团风县中型水库清淤工程(第一期)勘察设计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团风县金盆、付河一、庙河共三座中型水库清淤工程设计项目工作包括勘察测量(含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清淤料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1。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清淤料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阶段报告(审定本)90日历天,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约定时间为准。
  2.3其他: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各阶段达到规程规范所要求的深度和质量标准,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批复、审计和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水利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近3年承接过1项清淤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由联合体自主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团风县团风镇益民路12号
地址:
团风县建筑大厦十三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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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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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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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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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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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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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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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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