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巴东县水布垭灌区建设工程第二标段(管线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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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巴东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信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巴东县水布垭灌区建设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湖北省巴东县水布垭灌区建设工程第二标段(管线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409SZ-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巴东县水布垭灌区建设工程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13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信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水布垭镇 建设规模:新建灌溉管道共23条,总长度94.349千米;新建调节(蓄水)池23座、附属建筑物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管线施工)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25 合同估算价:***.77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承接过1项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20%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二维码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3.1.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 3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4.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6.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所有书面承诺应放在投标文件中(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内容);7.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 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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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 | ||||||||||||||||||||||
附录: 承诺书(参考格式)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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