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HBSJ-202409SL-04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HBSJ-202409SL-041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荆州市 | 采购单位 | 监利市农田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HBSJ-202409SL-04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09SL-04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监利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发[2024]20号)、《湖北省发改委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下达农业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4]2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社会资本)(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社会资本),招标人为监利市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监利市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共4.3万亩,其中新建面积2.3万亩(其中红城乡0.6万亩、尺八镇0.5万亩、朱河镇0.2万亩、大垸管理区0.5万亩、周老嘴镇0.5万亩)、改造提升面积2.0万亩(其中网市0.6万亩、毛市镇0.3万亩、龚场镇0.4万亩、桥市镇0.2万亩、三洲镇0.5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及其他相关工程,根据“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路、水、林、电、技、管综合配套。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下,中标人需遵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和《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鄂农发[2020]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承担项目实地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工程实施建设、竣工验收、新增耕地项目申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工程建设并达标验收;项目采用投资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中标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的本级政府配套资金投资。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30 合同估算价:12406.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测绘乙级(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近5年(2019年9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1.3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土地规划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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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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