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船机电XXXX系统高压空气训练装置生产及调试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4-09-25

【招标公告】船机电XXXX系统高压空气训练装置生产及调试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武汉市 采购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船机电XXXX系统高压空气训练装置生产及调试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24 18:06:35 截止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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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40924538

项目编号:ZC24K250176/01

专业领域:先进材料与制造,其他


主要内容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

1.项目名称:船机电XXXX系统高压空气训练装置生产及调试

2.项目编号:ZC24K250176/01

3.项目概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总价)

(人民币 万元)

完成时间

01

船机电XXXX系统高压空气训练装置生产及调试

1

***(含税价)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交付。

1、项目概况:完成船机电XXXX系统高压空气训练装置的设计、制造及试验配合。

2、主要技术指标:训练装置可用于模拟实船高中压空气系统及吹除系统操作流程主要设备包括电动空压机、干燥过滤装置、阀柱等,操作与实船基本一致。

★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承诺未获得境外居留许可。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军内单位、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的至少1份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及大签页)。

4.5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如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已过期,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若处于初审、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4.7具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者同类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并完成整改验证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4.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对项目主体进行分包、转包

4.11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曾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但现已移除的或处罚期已过的除外。以及军委装备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4.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及方式

5.1发售时间:2024年9月24日起到 2024年10月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604室。

5.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包,售后不退。

5.3发售方式:线上支付标书费,线下领购招标文件。

5.3.1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

5.3.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搜索ZC开头项目编号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参与项目。

5.3.3根据平台要求填写购标单位负责人信息,联系人及对应联系方式必须是涉密人员,且与线下领取招标文件人员保持一致,选择拟参与项目标包后完成购标流程并支付标书费。(本环节只支持网上支付);

5.3.4支付完成后,供应商联系人可携带报名材料前往发售地点(见本公告5.2节)获取招标文件;

5.3.5本项目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我的工作台-我的订单)。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平台交易费一经获取不予退还。

5.3.6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604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装订)

(1)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1份;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1份;

(3)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

(4) 《购买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1份;同时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邮箱(liuruike@cntcitc.com.cn);

(5) 提供《投标保密协议》及《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附件4)原件,各1份;

(6) 提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1份;

(7) 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如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已过期,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若处于初审、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1份;

(8) 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者同类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并完成整改验证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1份

(9) 招标公告4.8-4.12项: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份;

(10) 标书款汇款凭证,1份。

招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向报名单位发出《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和《领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通知书》。报名单位凭《领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通知书》到招标人所在地领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光盘。

(注:自获悉本公告后,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获取格式附件模板,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意向单位指定的邮箱。)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4投标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国控紫阳广场B座18层会议中心。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其他要求

7.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工作人员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仅留存必要的资料,其余资料将予以退还,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电    话:***

邮    箱:liuruike@cntcitc.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7B  

 

9.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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