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冶市人民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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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黄石市 | 采购单位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冶市人民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0 19:33:24|发布单位: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Tue Oct 15 2024 09:00:0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项目监管地:大冶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板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9934440bfd9a4cafa9f4a3f70da4b0e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9653
3、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38.0789(万元)
6、最高限价:638.0789(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3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板块
3、方式:
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6.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人民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汉龙公寓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发布日期:2024-09-20 19:33:24|发布单位: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Tue Oct 15 2024 09:00:0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项目监管地:大冶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板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9934440bfd9a4cafa9f4a3f70da4b0e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9653
3、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38.0789(万元)
6、最高限价:638.0789(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3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板块
3、方式:
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6.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人民法院大冶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汉龙公寓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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