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9-19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湖北荣兆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2024)-ESZB-01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备)采购 及安装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1208 万元,招标人为湖北荣兆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空调采购及安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的原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供参与此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 行贿犯罪承诺函;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 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 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 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因本网站无法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携带U盘到华春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问:2024年09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2024)-ESZB-0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暂估价(工程设 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1208(万元) 6、最高限价:110.1208(万元) 7、采购需求:空调采购及安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的原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供参与此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 行贿犯罪承诺函;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 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 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 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因本网站无法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携带U盘到华春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荣兆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荣兆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荆沙路7号(白云绿水小区)6栋1门>2楼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4370433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乙 心(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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