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反恐处突应急队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反恐处突应急队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十堰市 | 采购单位 |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反恐处突应急队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反恐处突应急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国瑞中心B座1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Z-2024-09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5-2024-00111
3、项目名称: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反恐处突应急队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60(万元)
6、最高限价:360(万元)
7、采购需求:
经开区反恐处突应急队服务,新聘应急队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参照辅警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国瑞中心B座13楼)
3、方式:
(1)现场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放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到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国瑞中心B座13楼获取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逾期将不予受理。
(2)网上获取文件方式:请供应商在获取时间期限内(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彩色扫描件(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资料要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发送至378686074@qq.com(邮件名称包括:公司名称+所报项目名称+所报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发送邮件导致未能按时获取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国瑞中心B座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360万元是指两年的预算总金额。
2.本项目实际使用单位为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因其不是经济开发区预算单位,本项目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代为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中路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国瑞中心B座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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