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检查项目第QLJCXJC-1标段招标公告(HBSJ-202407GL-051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4-08-15
【招标公告】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检查项目第QLJCXJC-1标段招标公告(HBSJ-202407GL-051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检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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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检查项目第QLJCXJC-1标段招标公告(HBSJ-202407GL-05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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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7GL-05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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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检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荆门市 建设规模:湖北荆宜高速公路全线桥涵构造物共计555座,其中大桥24座、中桥17座、小桥61座、天桥及跨线立交65座、互通8个(8座匝道桥)、通道110座、涵220座、倒虹吸38座、渡槽12座。项目于2008年1月11日建成开通进入运营期。 其他:荆宜高速公路是上海至成都高速公路(G42)的组成部分,东起荆门市郑家冲与湖北武荆高速公路相连接,西至宜昌市高家店与宜昌长江大桥相连接。线路全长94.998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荆门至当阳段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当阳至宜昌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每月全覆盖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桥涵构造物检查报告及建议性养护方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检查项目第QLJCXJC-1标段) 。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01 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的最低资格要求见附件一,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6.投标相关事宜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行考察期间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
7.评标办法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王店镇木店村四组32号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都汇华府二期办公楼9层
| 邮编:
| 444124
| 邮编:
| 430051
| 联系人:
| 段先生、刘女士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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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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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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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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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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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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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查项目第QLJCXJC-1标段 | 同时具备: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持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企业业绩要求 |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查项目第QLJCXJC-1标段 | 近五年独立承担1个及以上国内高速公路桥涵(含大桥)检查项目或技术状况评定项目。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2024-2025年桥涵经常性查项目第QLJCXJC-1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涵(含大桥)检查项目或技术状况评定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涵(含大桥)检查项目或技术状况评定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2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2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资质认定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8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持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 10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五年独立承担1个及以上国内高速公路桥涵(含大桥)检查项目或技术状况评定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 11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涵(含大桥)检查项目或技术状况评定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涵(含大桥)检查项目或技术状况评定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2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2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7、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2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3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递交了备选投标方案。 | 15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16 | 投标内容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17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8 | 质量标准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19 | 安全目标(如有)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20 | 投标有效期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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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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