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来凤县2023年度百福司镇高标准农田新建、三胡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ESLF-202408T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来凤县2023年度百福司镇高标准农田新建、三胡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ESLF-202408TL-001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来凤同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来凤县2023年度百福司镇高标准农田新建、三胡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来凤县2023年度百福司镇高标准农田新建、三胡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ESLF-202408TL-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08TL-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2023年度百福司镇高标准农田新建、三胡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已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以恩州农函【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同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来凤同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来凤县2023年度百福司镇高标准农田新建、三胡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数量及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来凤县2023年度百福司镇高标准农田新建、三胡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农田示范)项目包括无线农业综合气象监测站(太阳能),含通讯网络、基础围栏及安装等、农业无人机(带药箱容积40L)、太阳能照明旋风式灭虫器(含安装)、撒播生物有机肥、撒播土壤调理剂等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数量及内容,详见采购清单),交付招标人使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日常保养。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160日历天。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是所投货物品牌的制造商(同一品牌货物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或投标人是所投货物品牌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对同一货物品牌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之间或制造商之间互有控股关系,或互有品牌关联的,只允许有一家参与投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有一项类似该项目的供货业绩(供货内容具有招标范围任意一项皆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3.1.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f.eszggzy.cn/l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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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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