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放射设备性能及辐射场所水平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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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放射设备性能及辐射场所水平检测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放射设备性能及辐射场所水平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JXFW-202404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放射设备性能及辐射场所水平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5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
医院(协和江南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25.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放射设备性能及辐射场所水平检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放射设备性能及辐射场所水平检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及2023年任一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司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π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
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
实体,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CMA),资
质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
(4)供应商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
冻结的④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对
以上4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不符合4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
提供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付采购严重违法天借行
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贬 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
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承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07月27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3.方式报名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
托书及公告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进行报名: (报名资料及所需原件须一次性递交,复印
件与原件一致,不接受补遗),审核时须由项目负责人一次性携带本公告要求全部资料的原
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领
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放射设备性能及辐射场所水平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恒
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FW-2024040
2.项目名称: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放射设备性能及辐射场所水平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50万元
5.最高限价:25.5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签。供应商在完成当年采购人需求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
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及2023年任一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司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
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菅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
实体,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质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CMA),资
(4)供应商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
冻结的④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对
以上4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不符合4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提供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
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承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7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3.方式:
报名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公告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进行报名: (报名资
料及所需原件须一次性递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接受补遗),审核时须由项目负责人一
次性携带本公告要求全部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
印件留存,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诊 工入<
卜
ot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协和江南医院)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11-3 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协和江南医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恒希诚誉二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夏区文化大道江夏天地St1-3楼
联系人:*** 12)
电 话: ***
电子邮件:/ 9115012
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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