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PE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襄阳市 发布日期:2024-07-25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PE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襄阳市 采购单位 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 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采中心,业主单位: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PE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襄阳市襄城区盛丰片区盛丰路及沿线地块;青山片区青山路及沿线地块。盛丰片区主要新建d500mm污水次干管748米,对片区 内的阳光学校、邮政印刷厂等16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总计48.4公顷。青山片区主要新建 d500-d600mm污水次干管1184 米,对片区内的 东风电气公司、岘山文化广场等 10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总计95.4公顷。 3.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活动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E管招标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情 况详见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 业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 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 4.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 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如属于业主单 位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4.1.3.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1.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 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报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21年-2023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 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1年-2023年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代理商须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1.6.供货业绩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2021年-202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三份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资料,并附供货合同扫描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代理商可使用授权生产厂商提供的不少于三份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资 料,并附供货合同扫描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 4.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 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4.2其他要求: 4.2.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 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4.2.3.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 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文件,且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4.2.4.不接受业主方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的供应商。 4.2.5.①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区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提供厂验、技术指导、现场配合等服务能力;;②投标(代 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责令停产停 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 17时30分至2024年7月27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铁建云采平 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完成线上报名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采购编号 款(若同时购买多个包件的,可只 可只办理一 办理一笔 笔电汇 电汇))。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襄阳七里河支行 帐号:4200 1646 1410 5300 0807 行号:105528000162 (CR1106-JC-2024 -24 ))、包件号标书 5.2请将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③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 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投标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购买标书付款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待招标人确认后进行发售。 须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3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5.4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件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1日17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投标 文件递交。具体递交流程见铁建云采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文件(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2.逾期投标或者未在铁建云采平台上投标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制作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线下缴纳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查看。 6.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17时30分。 7.开标方式:按照铁建云采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前10—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具体流程见《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 操作手册》。 7.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街道真武山张公祠路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中航大道22号 邮编:441003 联系人:黄金辉18186753999 王晋18671041790 铁建云采系统服务电话:4 00-6296-88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一览表
序号包件号物资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技术标 准及要 求单位数量申请人资格 条件标书费(元)投标保证 金 (元)最高投标 投标限价 (不含税 不含税)备注
1PE01埋地聚乙 烯(PE) 管d110 PE100 SDR17详见第 六章技 术规格 书m25详见招标公 告4.投标人资 格要求1000100005622192.00
4埋地聚乙 烯(PE) 管d225 PE100 SDR17m67
5埋地聚乙 烯(PE) 管d300 PE100 SDR17m8451
6埋地聚乙 烯(PE) 管d400 PE100 SDR17m8747
7埋地聚乙 烯(PE) 管d500 PE100 SDR17m2136
8埋地聚乙 烯(PE) 管d600 PE100 SDR17m951
合计m20377
注:1.单价内容: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装卸费、保险费、服务费、售后 服务费及技术指导费(不含安装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本次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要求使用PE管符合国标技术要求,投标前需招标方进 行沟通确认。 2.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3.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需方办理结算手续后,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 发票在财务入账后,自需方发票入账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当批次货款的60%,工程完工后付至供货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 验收交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 4.PE管材必须符合国标全新料标准,杜绝二次回收材质管或其它材质管材用于本工程项目,过程中随车抽查送检。 附件2 投标 标申 申请 请表
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招标编号
投标内容包件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 号)法人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 号)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是否为代理商投标
是,本次拟投标代理品牌例如XX包件XX品牌,XX包件XX品 牌(请填写) 否
公司地址及邮编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
备注: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投标人、招标人各一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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