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第三方抽样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第三方抽样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第三方抽样检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第三方抽样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810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F-HDZL-CJ-2024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第三方抽样检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7元
6、最高限价:***.47元
7、采购需求:
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主体工程区范围内,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现行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所必须的全部第三方抽样检测内容及所有的专项检测内容。检测项目、检测量和频率应符合规范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
8、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竞争。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类乙级、混凝土工程类乙级、量测类乙级、金属结构类乙级、机械电气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格证书(CMA)。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自行出示声明);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可通过信用服务窗口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磋商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磋商当日进行复核)。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810室)
3、方式:
现场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证明材料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3楼31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3楼3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hubeihuaao.com.cn/f/index-huaao.html)网址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水利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35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联 系 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第三方抽样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810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F-HDZL-CJ-2024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第三方抽样检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7元
6、最高限价:***.47元
7、采购需求:
湖北省咸丰县河道治理工程(清狮河、南河泗坝段(二期)、忠建河太平沟段)主体工程区范围内,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现行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所必须的全部第三方抽样检测内容及所有的专项检测内容。检测项目、检测量和频率应符合规范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
8、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竞争。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类乙级、混凝土工程类乙级、量测类乙级、金属结构类乙级、机械电气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格证书(CMA)。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自行出示声明);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可通过信用服务窗口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磋商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磋商当日进行复核)。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810室)
3、方式:
现场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证明材料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3楼31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3楼3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hubeihuaao.com.cn/f/index-huaao.html)网址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水利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35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联 系 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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