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建17局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工程项目(钢材、水泥、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7-11

【招标公告】中国铁建17局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工程项目(钢材、水泥、沥青)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咸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国铁建17局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工程项目(钢材、水泥、沥青)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铁建17局 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工程项目((钢材、水泥、沥青 钢材、水泥、沥青))采 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2024-130 1.招标条件 1.1在建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咸丰项目 经理部,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咸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351分项目后开段钢材、水泥、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普通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境内,六个子项目全 长158.50km,主要合同工期:以各子项目实际开工推进进度为准;合同金额25.56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351国道咸丰县 大沙坝至龙井段、249省道咸丰县坪坝营至荆竹泉段、367省道咸丰县旋坨至甲马池段、463省道咸丰县尖山至大路坝段、咸 丰县唐崖至朝阳旅游公路、咸丰县朝阳大桥及接线工程6个子项目。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 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年、2022年 年经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 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 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 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 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 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 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 个包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年、2022年 年经注册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 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 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 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2021年6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 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 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 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 个包件投标。 4.2.3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须提 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认证(或同等)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具有沥青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 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年、2022年 年经注册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 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 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 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2021年6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 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 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 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 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 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 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 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开标后投标人可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获取电子发票,请投标人在网 站自行下载,发票开具后不再重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 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 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至10时 时30分 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3)中国大宗物资网()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武汉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25号办公楼8楼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车亮电话:15172343831 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李季青电话:13657285559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4006296888 2024年7月6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招标人名称物资名称 包件号 包件号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数量招标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 金(万 元)
1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 部钢材GC-0139855001
2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 部钢材GC-0235865001
3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 部水泥SN-01263825001
4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 部水泥SN-02294225001
5中铁十七局二公司恩施公路咸丰建养一体化项目经理 部沥青LQ-01363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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