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利川市人民医院客观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利川市人民医院客观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利川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利川市人民医院客观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利川市人民医院客观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ES-240750
项目名称:利川市人民医院客观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至少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将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加盖鲜章扫描后以一份PDF文件(以申请人公章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hongchengguoji123@126.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上传资料后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后发售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必须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邓锐,电话:15570535810。邮寄仅接受顺丰,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接收到付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磋商形式:本项目磋商过程采取不见面磋商,以腾讯会议的形式线上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腾讯会议并于磋商当日通过会议号及密码进入,进入会议室时请备注公司全称,会议号及密码于文件签收成功后与项目经理联系告知。
5.凡是获取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人民医院
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龙船大道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
联系方式:彭梦杰、朱晓虹、邓锐、罗权、李胜德、马丽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朱晓虹、邓锐、罗权、李胜德、马丽玲
电 话: ***
利川市人民医院客观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ES-240750
项目名称:利川市人民医院客观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 |
1 | 客观听力筛查仪 | 1台 | 19 |
注: 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本项目属于交钥匙项目,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至少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将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加盖鲜章扫描后以一份PDF文件(以申请人公章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hongchengguoji123@126.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上传资料后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后发售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必须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邓锐,电话:15570535810。邮寄仅接受顺丰,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接收到付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磋商形式:本项目磋商过程采取不见面磋商,以腾讯会议的形式线上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腾讯会议并于磋商当日通过会议号及密码进入,进入会议室时请备注公司全称,会议号及密码于文件签收成功后与项目经理联系告知。
5.凡是获取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人民医院
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龙船大道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一单元401
联系方式:彭梦杰、朱晓虹、邓锐、罗权、李胜德、马丽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朱晓虹、邓锐、罗权、李胜德、马丽玲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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