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嘉鱼县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4-07-05

【招标公告】嘉鱼县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采购单位 嘉鱼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嘉鱼县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嘉鱼县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2212024060000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4-00871
3、项目名称:嘉鱼县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6.8(万元)
6、最高限价:46.8(万元)
7、采购需求:
嘉鱼县公安局机关物业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整体面对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 /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s://hbzc.bossbolo.com/)中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本项目将在布络湖北政府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781537041@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6.政府采购监督单位:嘉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6354360;联系人:吴忠华 13907247125;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 128号;投诉电子邮箱jycgb6354360@163.com。7.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平台网址:http://58.52.132.207:8888/jiayu/)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即“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可联系嘉鱼县财政局,联系人:吴忠华,联系电话 13907247125。有关具体要求及操作步骤详见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首页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嘉鱼县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9.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公安局
地   址:嘉鱼县发展大道1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嘉鱼县樱花路6号(原县司法局)
联系方式:***13907247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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