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山县创业孵化园项目装饰装修(一期)(一层标准层)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4-06-30

【招标公告】兴山县创业孵化园项目装饰装修(一期)(一层标准层)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兴山县创业孵化园项目装饰装修(一期)(一层标准层)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创业孵化园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一期)(一层标准层)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兴山县创业孵化园项目一层标准层的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1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2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注: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9、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八、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九、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200号C03
联系人:***
电 话:***
十三、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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