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食堂档口招商合作经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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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商贸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商贸学院 | 项目名称 | 2024年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食堂档口招商合作经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湖北商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1995年。学校地处华中腹地湖北省,现有武汉、咸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73.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共36.74万平方米。咸宁校区在校师生近万人,现对咸宁校区食堂档口(每个档口面积24-38平方)进行公开招商。
一、招商项目经营范围
特色面食:襄阳牛肉面、五谷鱼粉、羊杂面、山西手工面、东北水饺、重庆抄手;
特色米饭:火锅串串、煨汤、钵钵鸡、广式烧腊饭、特色小碗菜、土豆泥拌饭、烧卤世家、荷叶木桶饭、石锅拌饭、匠心卤、馋嘴鱼、自助旋转小火锅、招牌水煮鱼、舌尖大师、鸡排饭、冒烤鸭、特色砂锅、芝士焗饭;
特色产品:酸奶水果捞、粤式糕点、一品豆花、轻食类减脂餐、特色卤货;
注:如有其他特色餐饮项目加入,可调整。
二、档口管理要求
(一)在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有关规定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接受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切后果由合作方自负。
(二)合作方为在校师生提供的菜品质量、分量和收费标准由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原则上不低于现有周边学校的质量、份量,不高于现有市场价格)。
(三)合作方经营期间提供的服务及菜品质量、份量等不得缺斤少两,学校每半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率低于50%,给予警告,全年满意度低于50%,且合作方不加以整改的,学校在核实后有权收回档口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合作方承担。
(四)合作方在招租文件规定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和品种及经营方式。如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合作方负责。
(五)合作方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投入使用,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保证在校师生的就餐需要。
(六)所承租的档口如需改造须提前报后勤部门审批。
三、合作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从事过饭店经营或餐饮业的经历并有一定规模和员工团队,经营优势明显,且在高校食堂、机关团体食堂经营过档口者优先。
四、合作方确定方式
(一)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意向合作方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现场试菜评分,择优选择合作方并电话告知。
(二)中标合作方应在成租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签订《档口合作经营协议》。
(三)合作经营期间,档口承担所产生的水、电、气等以用量(挂表)为准。
(四)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门面,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
(五)其他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档口合作经营协议》。
五、报名所需资料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营业执照(选项);
2、竞租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经营合同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项)。
4、报名合作经营者需带相关投标资料及投标产品简介文件。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意向合作方不得进行该项目的竞租。
(二)在招商合作过程中,意向合作方有恶意隐瞒、欺诈等违反招商合作经营公告或法律的行为,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缴纳相关费用,保证金不予退还。确定合作方后,双方签订《档口合作经营协议》,中标方5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未在此期间内交纳的视自主放弃。
六、报名资料递交及咨询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接受咨询,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节假日不参加报名登记。
(二)报名地点: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咸宁贺胜大道508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室0715-8901068 邱经理13971355415
一、招商项目经营范围
特色面食:襄阳牛肉面、五谷鱼粉、羊杂面、山西手工面、东北水饺、重庆抄手;
特色米饭:火锅串串、煨汤、钵钵鸡、广式烧腊饭、特色小碗菜、土豆泥拌饭、烧卤世家、荷叶木桶饭、石锅拌饭、匠心卤、馋嘴鱼、自助旋转小火锅、招牌水煮鱼、舌尖大师、鸡排饭、冒烤鸭、特色砂锅、芝士焗饭;
特色产品:酸奶水果捞、粤式糕点、一品豆花、轻食类减脂餐、特色卤货;
注:如有其他特色餐饮项目加入,可调整。
二、档口管理要求
(一)在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有关规定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接受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切后果由合作方自负。
(二)合作方为在校师生提供的菜品质量、分量和收费标准由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原则上不低于现有周边学校的质量、份量,不高于现有市场价格)。
(三)合作方经营期间提供的服务及菜品质量、份量等不得缺斤少两,学校每半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率低于50%,给予警告,全年满意度低于50%,且合作方不加以整改的,学校在核实后有权收回档口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合作方承担。
(四)合作方在招租文件规定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和品种及经营方式。如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合作方负责。
(五)合作方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投入使用,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保证在校师生的就餐需要。
(六)所承租的档口如需改造须提前报后勤部门审批。
三、合作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从事过饭店经营或餐饮业的经历并有一定规模和员工团队,经营优势明显,且在高校食堂、机关团体食堂经营过档口者优先。
四、合作方确定方式
(一)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意向合作方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现场试菜评分,择优选择合作方并电话告知。
(二)中标合作方应在成租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签订《档口合作经营协议》。
(三)合作经营期间,档口承担所产生的水、电、气等以用量(挂表)为准。
(四)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门面,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
(五)其他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档口合作经营协议》。
五、报名所需资料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营业执照(选项);
2、竞租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经营合同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项)。
4、报名合作经营者需带相关投标资料及投标产品简介文件。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意向合作方不得进行该项目的竞租。
(二)在招商合作过程中,意向合作方有恶意隐瞒、欺诈等违反招商合作经营公告或法律的行为,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缴纳相关费用,保证金不予退还。确定合作方后,双方签订《档口合作经营协议》,中标方5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未在此期间内交纳的视自主放弃。
六、报名资料递交及咨询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接受咨询,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节假日不参加报名登记。
(二)报名地点: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咸宁贺胜大道508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室0715-8901068 邱经理1397135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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