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15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ES2024-033-2
2、项目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14万元
5、最高限价:16.14万元(此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预算价的磋商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6、采购需求: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批复,对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施工的质量(包括预审或签发施工图纸,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测及质量评定等)、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该项目开工准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不含缺陷责任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须为该供应商单位,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将被拒绝)。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方式: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以及资质证书等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获取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六、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水利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35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15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ES2024-033-2
2、项目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14万元
5、最高限价:16.14万元(此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预算价的磋商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6、采购需求: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批复,对湖北省咸丰县忠建河太平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施施工的质量(包括预审或签发施工图纸,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测及质量评定等)、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该项目开工准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不含缺陷责任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须为该供应商单位,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将被拒绝)。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方式: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以及资质证书等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获取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六、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水利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35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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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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