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鹤峰县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之医用气体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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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山东爱德净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鹤峰县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之医用气体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鹤峰县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之医用气体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JZB-HF2024-17 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鹤峰县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之医用气体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2.220758 万元,招标人为山东爱 德净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192.220758 万元,鹤峰县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之医用气 体工程采购暂估价材料、设备一批,包括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验收、税金、售 后服务等;(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峰县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之医用气体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鹤峰县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之医用气体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采购)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安装和供给能力制造商或经销商。 6.2 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 证。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可以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联系电话、联系人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一套到现场(湖北逸浚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领取,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房屋三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房屋三 楼) 七、其他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峰县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爱德净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夏庄镇阳光社区新华路 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房屋三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720539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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