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2标段-总干渠(桩号8+561~16+741)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整治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招标公告】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2标段-总干渠(桩号8+561~16+741)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整治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2标段-总干渠(桩号8+561~16+741)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整治工程(项目编号:YCGSL0118-202403-02)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在招标文件中10.1条同类工程特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标段控制价的60%的灌区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业绩要求为近五年同类项目业绩。想问我单位承接的水利工程内容中包含该类工程施工内容,是否也符合招标业绩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2、根据鄂人社发【2018】30号文,一级建造师能否等同工程师职称。
回复:等同。根据鄂人社发[2018]30号文件内容,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的,直接对应为工程师职称。
3、P15/36 小微企业加分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5%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加分=投标报价得分x2%。当符合以上条件时,最终加分计算是以5%计算还是2%计算?
回复:按2%计算。
4、P15/36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中的小微企业需要什么要求,比如(劳务资质、水利资质、资质等级、地域要求等)。
回复: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P18灌区业绩,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发包的项目是灌区项目吗?如: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发包的库库、河道连通等属于灌区项目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中,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项目与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是否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项目?
回复:不属于。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投标报价(经济标)评分标准小微企业加分(如有)0.00~3.45项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加分=投标报价得分×2%。③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加分=投标报价得分×2%。如果②③条同时满足,是否累积加分为投标报价得分×4%?
回复:按其中一种方式计算,不累计加分。
8、评标办法中2.2.2(3)项目管理机构(商务标)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0-2.5,第(3)条见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协会优秀负责人称号的得0.5分,其他情况得0分。请问一下,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组织评价并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证书,评价划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是否能作为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协会优秀负责人获奖得分?详见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cwec.org.cn/cate_newinfo/70377.html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市场信用信誉中业绩备注第3条“若提供联合体业绩,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业绩提供方须为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修改为“若提供联合体业绩,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业绩提供方须为该联合体业绩中的牵头单位。”
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5,948,191.3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玖拾肆万捌仟壹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
3、本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以本次答疑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次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6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年6月1日
根据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2标段-总干渠(桩号8+561~16+741)明涵新建及渠系建筑物整治工程(项目编号:YCGSL0118-202403-02)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在招标文件中10.1条同类工程特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标段控制价的60%的灌区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业绩要求为近五年同类项目业绩。想问我单位承接的水利工程内容中包含该类工程施工内容,是否也符合招标业绩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2、根据鄂人社发【2018】30号文,一级建造师能否等同工程师职称。
回复:等同。根据鄂人社发[2018]30号文件内容,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的,直接对应为工程师职称。
3、P15/36 小微企业加分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5%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加分=投标报价得分x2%。当符合以上条件时,最终加分计算是以5%计算还是2%计算?
回复:按2%计算。
4、P15/36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中的小微企业需要什么要求,比如(劳务资质、水利资质、资质等级、地域要求等)。
回复: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P18灌区业绩,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发包的项目是灌区项目吗?如: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发包的库库、河道连通等属于灌区项目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中,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项目与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是否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项目?
回复:不属于。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投标报价(经济标)评分标准小微企业加分(如有)0.00~3.45项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加分=投标报价得分×2%。③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加分=投标报价得分×2%。如果②③条同时满足,是否累积加分为投标报价得分×4%?
回复:按其中一种方式计算,不累计加分。
8、评标办法中2.2.2(3)项目管理机构(商务标)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0-2.5,第(3)条见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协会优秀负责人称号的得0.5分,其他情况得0分。请问一下,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组织评价并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评价证书,评价划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是否能作为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协会优秀负责人获奖得分?详见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cwec.org.cn/cate_newinfo/70377.html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市场信用信誉中业绩备注第3条“若提供联合体业绩,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业绩提供方须为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修改为“若提供联合体业绩,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业绩提供方须为该联合体业绩中的牵头单位。”
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5,948,191.3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玖拾肆万捌仟壹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
3、本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以本次答疑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次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6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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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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