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20220240100004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4-00725
3、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2.0(万元)
6、最高限价:42.0(万元)
7、采购需求:
咸安区双溪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延用、实行1年1考核1签合同的办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且在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2.供应商来源: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供应商的数量为获取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的数量。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4.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双溪桥镇双溪正街 68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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