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执法+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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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采购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执法+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武汉楚天嘉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HBHY-2024CS-0422
二、项目名称:2024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执法+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楚天嘉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19号鼎杰现代机电信息孵化园“加速器”二期7号楼702-3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何曜、刘凯、陈伟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20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经与采购人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人民币 3150元 计取支付。
2、收费金额:0.315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120057068@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 系 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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