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山县人民医院道闸、围栏、门禁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兴山县人民医院道闸、围栏、门禁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兴山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兴山县人民医院道闸、围栏、门禁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道闸、围栏、门禁系统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ZCB[2024]20-15H(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道闸、围栏、门禁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新增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定制铁门及水泥基础围栏、道闸等。详见采购需求及参数(附件8)。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货物、材料、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及服务交付使用后,经采购方内部结算审计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价款。
五、交货要求: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交付,逾期者按国家标准缴纳竣工违约金。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按采购方报价清单分项报价,对不采用分项报价的供应商,即使报价为最低价,视为无效报价。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经采购方组织验收确认为合格,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
4.成交供应商系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自行承担生产中的安全风险,成交供应商聘用人员在施工的工伤事故,及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及人身损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质量规范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工程质量,承诺对装修后的质量保修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
6.成交供应商须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将施工垃圾丢至施工区域附近,严格按县城市管理局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水电费用:该项目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据实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8.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23230.0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标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
电话: ***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道闸、围栏、门禁系统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ZCB[2024]20-15H(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道闸、围栏、门禁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新增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定制铁门及水泥基础围栏、道闸等。详见采购需求及参数(附件8)。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货物、材料、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及服务交付使用后,经采购方内部结算审计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价款。
五、交货要求: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交付,逾期者按国家标准缴纳竣工违约金。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按采购方报价清单分项报价,对不采用分项报价的供应商,即使报价为最低价,视为无效报价。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经采购方组织验收确认为合格,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
4.成交供应商系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自行承担生产中的安全风险,成交供应商聘用人员在施工的工伤事故,及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及人身损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质量规范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工程质量,承诺对装修后的质量保修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
6.成交供应商须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将施工垃圾丢至施工区域附近,严格按县城市管理局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水电费用:该项目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据实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8.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23230.0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标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
电话: ***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