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咸宁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嘉鱼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JYZX-202404SL-004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4-05-06

【招标公告】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咸宁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嘉鱼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JYZX-202404SL-004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采购单位 嘉鱼县河道堤防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咸宁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嘉鱼段)采购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咸宁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嘉鱼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JYZX-202404SL-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X-202404SL-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咸宁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嘉鱼段)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河道堤防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鱼县河道堤防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刘家墩、 河埠段
建设规模:刘家墩段:护岸工程长 1660 米(对应三合垸堤段桩号317+500~319+300,不含邱家湾抢险段 317+660~317+800),其中新建水上护坡和新建水下护脚均为 1300 米,加固水上护坡和加固水下护脚均为 360 米。河埠段:护岸工程长 1650 米(对应簰洲湾长江干堤桩号14+300~15+950),新建水上护坡和新建水下护脚均为1650米。配套监视监测和信息化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用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担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全部工作,并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第1标段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咸宁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嘉鱼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第1标段最高限价:4414.93312万元。第 2标段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咸宁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嘉鱼段)监理服务,第2标段最高限价:87万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20
合同估算价:4414.9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业绩要求:近5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业绩(EPC、DB或PC)或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河道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②如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须满足) 5、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拟任的本工程的采购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 3 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②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 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采购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1 项 ”中第 1、6 款规定。 ②联合体须满足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1 项 ”中第 2、3、4、5 款规定。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鱼县河
道堤防管
理局
代理机构:
裕和(湖
北)工程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嘉鱼县鱼
岳镇
地址:
咸宁市咸
宁大道1
28号锦
绣城B栋
15楼
邮编:
4372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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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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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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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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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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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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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05月05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记 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 ”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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