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预判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鄂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26
【招标公告】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预判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鄂州市 |
采购单位 |
鄂州市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预判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预
判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X2024-04-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预判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工贸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预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预判)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专
业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购买时提
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3)如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
提交以下报名资料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联合体协议书,4、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
门17#门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 时30分
开标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
门17#门面)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预判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X2024-04-006
2、项目名称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目实施方案
预判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万元)
5、最高限价:32(万元)
6、采购需求大洪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临空经济产业园一体化(EOD)项日实施方案
预判(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专
业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购买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领取;
(3)如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以下报名资料: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联合体协议书。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
门面)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
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
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
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
受采购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2、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
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
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
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原则上为承担
实施方案编制的供应商);(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
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
具备承担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2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集赉〉八夕彩大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父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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