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核城·城市之光七号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鄂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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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鄂州市 采购单位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核城·城市之光七号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城·城市之光七号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核城·城市之光七号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编号:24EC-GC-GKXJ-24-0015交货/服务时间:本次采购确定的项目实际开工的时间须根据业主开发计划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分批次施工,其中洋房6-7#楼、叠拼洋房8-9#楼为首批次交付楼栋,计划2026年6月30日交付业主,报价人应依据业主、采购人的需求组织城市之光七号项目各单体工程施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供货范围:属于采购人与业主(中核湖北鄂城新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业主”)签订的《中核城·城市之光七号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对该工程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主体结构工程,含采购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土建主体结构工程和相关的土建主体结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技术规格书、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疑、答疑及采购控制价范围内、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图集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所有土建主体结构工程(含第三方检测与费用)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部分工作而需进行的辅助工作,如检查、验收、料表编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辅助和配合、管理工作,及因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多次检查、验收等对采购人进行辅助和配合等全部工作,因设计变更而增减的工程量施工,以及与其他专业工种或其他承包人(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所有土建配合等工作(如安装工程中的施工槽与洞的修补等)详见采购文件质量要求:达到优良  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工程施工的具体质量要求:(1)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的相关结论为准,若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标准,则中标人须按合同总建筑面积以1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且应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湖北省及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2)本工程要求必须确保湖北省省级与鄂州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湖北省省级与鄂州市市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奖及满足并达到采购人所有标准化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要求。(3)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必须配合总承包人完成其相应的验收,达到分部工程质量要求和总体施工质量目标,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4)工程采购的材料(甲供材以外)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图纸、标准图集的规定。(5)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6)业主聘请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评估,若按第三方机构的质量检测评估方案进行质量检测评估得分低于90分,则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支付质量违约金10000元/分。 (7)如报价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报价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质量等级的,报价人应及时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质量标准,返工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材料费均由报价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费用由报价人承担,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遭至业主的罚款等损失。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资金能力满足本次采购任务;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个2000万元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业绩或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凡 湖北省/鄂州市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应答。应答人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4)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与采购人有法律诉讼(包括曾经发生及正在进行的诉讼纠纷)、被采购人纳入不良供方名册或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核算员、安全员等)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期限为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拟派安全员安全专业证书。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4月19日 18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核城·城市之光七号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11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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