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询价-中交三航局黄石码头项目型钢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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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黄石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开询价-中交三航局黄石码头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FA00000008120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八公司黄石港区项目型钢
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招标采购一批型钢,现询价采购(编号:SHJXJ-11-2024HS(型钢)),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同类工程型钢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 详见附件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项目相关设计要求。
4、供应数量规格:详见附件
5、供货时间: 2024年4月起
6、交货地点: 黄石港区项目
7、计量及验收方式:按现场过磅重量计算,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8、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汽运 ,供方负担运费,需方负责卸货。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7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合同履约结束后30天内付清。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10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12日16:00时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招标人于4月12日16:00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5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42号
联系人: 戴佳明、刘冠
联系电话:***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报 价 单
增值税税率为13%。
备注:此报价单盖章扫描件需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报价时,同步上传,不上传或内容严重缺失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报价单位(签章):
日期: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热轧普通工字钢
2.738
吨
2
热轧普通槽钢
2.286
吨
3
热轧不等边角钢
11.858
吨
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招标采购一批型钢,现询价采购(编号:SHJXJ-11-2024HS(型钢)),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同类工程型钢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 详见附件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项目相关设计要求。
4、供应数量规格:详见附件
5、供货时间: 2024年4月起
6、交货地点: 黄石港区项目
7、计量及验收方式:按现场过磅重量计算,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8、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汽运 ,供方负担运费,需方负责卸货。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7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合同履约结束后30天内付清。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10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12日16:00时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招标人于4月12日16:00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5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42号
联系人: 戴佳明、刘冠
联系电话:***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报 价 单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A | 含税综合单价 B | 金额 C=A*B | 备注 |
| 工字钢 | 14a | t | 2.738 | | | |
| 槽钢 | 32A | t | 2.286 | | | |
| 不等变角钢 | 125*80*10 | t | 11.858 | | | |
| 价税合计大写金额: | ||||||
增值税税率为13%。
备注:此报价单盖章扫描件需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报价时,同步上传,不上传或内容严重缺失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报价单位(签章):
日期: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热轧普通工字钢
2.738
吨
2
热轧普通槽钢
2.286
吨
3
热轧不等边角钢
11.858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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