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兴山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ZB-2024-010
2.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6.采购需求: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 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9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桂苑小区7号1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湖北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桂苑小区7号1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4年04月10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桂苑小区7号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ZB-2024-010
2.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6.采购需求:兴山县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 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9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桂苑小区7号1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湖北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桂苑小区7号1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4年04月10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桂苑小区7号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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