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2标段)(CYZX-202403QT-003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2标段)(CYZX-202403QT-003001002)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2标段)(CYZX-202403QT-00300100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CYZX-202403QT-003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崇阳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崇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第1标段(石城镇汉兴村,白霓镇洪泉村);第2标段(石城镇桂口村);第3标段(白霓镇严垅村,余耕村)。 建设规模: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监测、科技推广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监测、科技推广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3 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30 合同估算价:630.23万元 | |||||||||||||||||||||||||||||||||||||||||
2.3其他:本标段为第2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以上人员近 6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3)财务要求:提供 2020年、 2021年、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不得亏损;(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 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正在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各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对两个或以上标段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31日至2024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点击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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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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