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草寺村果蔬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草寺村果蔬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襄阳市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谆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草寺村果蔬大棚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草寺村果蔬大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C-2024-0329
项目名称: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草寺村果蔬大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在投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4) 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③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④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
2.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兴隆镇发展大道3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谆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草寺村果蔬大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C-2024-0329
项目名称: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草寺村果蔬大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在投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4) 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③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④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
2.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兴隆镇发展大道3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谆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民主路38号招商局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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