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江汉物业保洁、前台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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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江汉物业保洁、前台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湖北春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江汉物业保洁、前台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结果公示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委托,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江汉物业保洁、前台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HBXT-2024-10364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江汉物业保洁、前台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湖北春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人。
六、成交:
成交人:湖北春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29004326075037E)
不含税总价:190800.00元
税率: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质量:符合谈判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湖北春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许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27-66667055
接收邮箱:wangjingjing@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九、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电话:***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委托,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江汉物业保洁、前台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HBXT-2024-10364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江汉物业保洁、前台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湖北春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人。
六、成交:
成交人:湖北春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29004326075037E)
不含税总价:190800.00元
税率: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质量:符合谈判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湖北春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许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27-66667055
接收邮箱:wangjingjing@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九、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电话:***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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