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陆城红春社区民俗村景观湖清淤整治二期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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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陆城街道办事处红春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民俗村景观湖清淤整治二期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红春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就红春社区民俗村景观湖清淤整治二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民俗村景观湖清淤整治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红春民俗文化村(临杨守敬大道)
  3.工程预算:***.90 元
  4.工程内容:对该段景观湖进行清淤及排水管网堵漏、修建污水收集净化池、对挡土墙进行混凝土护脚处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以实际施工验收结算为准。
  二、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均可)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需提供近两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得时间、地点:
  各供应商应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红春社区居委会领取谈判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5时30分,地点为宜都市陆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评标室,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
  1、谈判的时间:2024年3月22日15时30分
  2、谈判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城街道办事处红春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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