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安县中心】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26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26(HBHA-202403SZ-006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招标公告】【红安县中心】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26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26(HBHA-202403SZ-006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黄冈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省红农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图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26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HAJ2024026(HBHA-202403SZ-00600100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403SZ-006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批【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红农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图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红安县金沙、倒水河流域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城关镇示范片区、二程镇示范片区、永佳河镇示范片区、七里坪镇示范片区、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基地、区域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种养循环示范基地,涉及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工程、实施效果在线监测工程和其他建设内容。 其他: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的优化设计和勘察)、采购、施工、调试、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含图审费及其他专项审查费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 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 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 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湖北省红安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计划工期:2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22 合同估算价:4770.00万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自 2019 年 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一项投资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或生态污染修复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计类业绩②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 万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或生态污染修复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施工类业绩③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 万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或生态污染修复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 (6)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 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 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 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 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 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17日至2024年03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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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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