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CR1101-XSTL-XJ-2024-00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汉江特大桥挂篮提升吊架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布日期:2024-03-07

【招标公告】CR1101-XSTL-XJ-2024-00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汉江特大桥挂篮提升吊架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十堰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汉江特大桥挂篮提升吊架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编号:CR1101-XSTL-XJ-2024-004
               公司:
因现场施工需要,我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9 日 17 时 30 分前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
一.询价内容
1. 物资需求表
汉江特大桥挂篮提升吊架构件统计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DJ011
吊架DJ1
/

8
汉江特大桥
2024.3.20
具体内容详加工交底
DJ022
吊架DJ2
/

8
汉江特大桥
2024.3.20

 
2.技术质量要求(技术规格书):
(一)质量标准
(1)材料:结构所用钢材根据图纸说明采用,构件材质为Q355B,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IT 700-2006)相关要求,结构用钢均应有出厂合格证;
(2)焊条、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品粒钢焊条》(GBT 5117-201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品粒钢实心焊丝、药芯焊丝和焊丝-焊剂组合分类要求》(GBT5293-2018),焊条及焊丝型号应与母材强度相适应,Q355B钢均采用J507焊条,焊接连接采用二保焊:构件所有焊缝按照一级焊缝进行控制,焊缝要求进行100%的焊缝检测,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
(3)所有焊接构件的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气泡等缺陷;
(4)结构制作时必须精确放样,确保结构尺寸准确,同时需要采取措施防止焊接及品装变形,所有的结构孔眼必须精加工,采用专业工具打孔,严禁现场使用割开孔;
(5)构件由专业厂家进行厂内加工成品运至现场,出场前要求进行试拼,并且由项目部到场验收无误后方可出厂;
(6)加工前请认真核对图纸和材料,如有疑问,提前沟通,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设计图纸进行加工;
(7)所有焊接构件焊粉按照一级焊缝进行控制;
(8)销轴无需加工,加工图纸的其他要求;
(9)所有构件要求2024年3月20日前进场,构架进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格证及构件焊缝报告。
(二)货物验收方式: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装车单、焊工证(复 印件)、原材料检验报告等。乙方将托架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过磅核对吊架重量,并检尺核对尺寸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如若超甲方签认的标准调大原材 料的厚度或规格,则超出部分重量将不进入结算重量,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过磅重量小于国家规范允许公差范围的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验收。
    (三)加工周期:根据甲方下达的正式需求计划实施,考虑到加工时长,甲方至少提前30天向乙方下达 计划。本批次吊架要求乙方须在甲方需求计划所要求的2024年3月20日之前全部到货。
(四)质量保证期
卖方为买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质期为6个月,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近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项目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具体资质要求见下方:
    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1.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小规模纳税人无纳税记录的除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1.4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物资报价
2.1采用固定价结算。
2.2以上报价货物为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货物验收方式:过磅验收,经买方按照国家标准及材料产品要求的技术质量进行验收。
4.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4.1对帐。甲乙双方应在每月10日进行对帐。
4.2发票开具。双方对帐确认后,乙方应在当月15日之前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发票内容与双方对帐情况一致。发票开具单位必须与乙方、收款单位户名相一致,确保交易真实性,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通过国家税务机关认证。如因乙方提供假发票和不合规发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3发票交接。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由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由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办理发票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无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签字确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4结算。“先开票、后付款”。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4.5支付。
本合同无预付款。业主对项目支付条款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与建设单位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支付条款是:工程款按发包人核准的每月完成工程产值的90%按月拨付。工程建设和竣工资料完整移交和备案,开始办理工程结算,全部审定完成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工程结算核定价的97%。余款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本合同支付条款为: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每月11日结算,结算后9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0%,依次类推;
(3)材料进场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25%,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合并支付,依次类推;
(4)本合同扣除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6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5)上述款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E信通或银行承兑等)。如超出以上约定,则银行票据贴息费需由甲方承担。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1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12%);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1%);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1%);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25%,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5%)。如若后期贴现成本降低,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6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以已到期合同款为基础,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上浮货款,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起诉之日止;不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首次书面主张债权之日止。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4.7其他。甲方原则上每月支付一次材料款,如果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原则上不超过1年,此种情况下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且承诺不因此主张1年内的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5.保证金
5.1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5.2履约保证金要求:10000元
6.报价有效期:60天
7.询价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且完善信息,并下载询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8.报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3月 09 日 17 时 30 分。报价者须在询价时间截止前登录中国铁建采购平台进行报价文件递交。
8.2逾期报价或者未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上报价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制作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https://www. crccep. com),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8.4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09日 17 时 30 分。(同报价截止时间)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勇
联系电话:17370465453
邮    箱:2895517669@qq.com
项目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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