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康家村环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布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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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十堰市 采购单位 十堰市茅箭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康家村环境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康家村环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ZSJZX-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一、招标条件 本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康家村环境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9.48 万元,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房屋外墙升级改造、公厕内部改造装修、河堤护栏安装、场地平整及 绿化等。投资预算:169.4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康家村环境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康家村环境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 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须提供有 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 证书复印件(2)由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53号华阳大厦六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53号华阳大厦六楼 七、其他 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康家村环境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柳 林路53号华阳大厦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ZSJZX-2024-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康家村环境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9.48(万元) 6、最高限价:169.48(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房屋外墙升级改造、公厕内部改造装修、河堤护栏安装、场地平整及绿化等。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氢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 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入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须提供有 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53号华阳大厦六楼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由法 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 复印件(2)由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53号华阳大厦六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53号华阳大厦六楼 六、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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