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TCZX-202402QT-006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4-02-29

【招标公告】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TCZX-202402QT-006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采购单位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TCZX-202402QT-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402QT-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通城县人民政府以隽政函[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
建设规模: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对铁柱港通城段12.812公里河道进行防洪治理,包括河道疏挖,岸坡防护,新建机耕桥,拆除重建涵管等,工程总投资约430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通城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1。其中: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3.1.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3投标人近三年来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承担至少承接过1项(河道整治、水生态修复、防洪排涝或防洪治理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1.4 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3.1.5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 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 /)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水
利和湖泊

代理机构:
湖北恒越
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隽水
大道14
2号
地址:
咸宁市长
安大道1
28号5
楼(区市
场监督管
理局对面

邮编:
4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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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000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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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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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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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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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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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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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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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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