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浩华宜招-2024001-01
2、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和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具体单项设计图纸提供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期与施工总工期一致;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行资格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10月-2024年2月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上传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彩色复印件。)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参加开标会的)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公告发布媒体:猇亭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浩华宜招-2024001-01
2、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和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具体单项设计图纸提供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期与施工总工期一致;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行资格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10月-2024年2月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上传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彩色复印件。)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参加开标会的)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公告发布媒体:猇亭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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