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YLGJS0502-202402-01 一、招标概况 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子项场平工程总承包(EPC)于2024年1月18日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2月23日9时0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市顶笠工程有限公司 | 宜昌夷陵地质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盛玥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为计费基数,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计算总额下浮,下浮比例为 40.08%;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的结果进行下浮,下浮比例为 5.32%。 | 设计费报价: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为计费基数,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计算总额下浮,下浮比例为 40.5%;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的结果进行下浮,下浮比例为 5.5%。 | 设计费报价: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为计费基数,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计算总额下浮,下浮比例为 40.16%;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的结果进行下浮,下浮比例为 5.15%。 | 质量目标 | 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305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305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305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D342204827;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A242001296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2186027;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A242009436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D342183002;综合资质甲级/A142001097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9]031385 | (鄂)JZ安许证字[2019]029993 | (鄂)JZ安许证字[2019]031060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李松,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职称证,鄂242182226983、鄂建安B(2022)0005762、G300010419 | 谢虎生,二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鄂242222337428/鄂建安B(2023)0010764 | 代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考B证,鄂242161887500/鄂建安B(2023)4000652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李松,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职称证,鄂242182226983、鄂建安B(2022)0005762、G300010419 | 谢虎生,二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鄂242222337428/鄂建安B(2023)0010764 | 代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安考B证,鄂242161887500/鄂建安B(2023)4000652 | 设计负责人 | 贾绍锋,工程师职称证,Q05308161 | 路洲,职称证,E300025709 | 于恩亚,职称证,1108710 | 技术负责人 | 罗阿龙,职称证,1069914 | 罗玮玮,职称证,E300002248 | 望开国,职称证,E300004405 | 安全员 | 毛国超,安全员证,鄂建安C3(2023)0006343 | 刘一,岗位证,鄂建安C3(2023)4000590 | 任望望,安考C证,鄂建安C2(2018)0032520 | 设计人员 | 刘冕,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194201348、周玉亭,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223501480 | 刘康,二级注册建筑师,2234206155、熊昊,二级注册建筑师,2204201286 | 黄亚,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20214201615/1158974、张华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AY204201430 | 施工员 | 魏畅,施工员证,0422110100050000215 | 向晓辉,岗位证,0422310400071000012 | 刘军质,职业培训合格证,0422110100072000086 | 质量员 | 柳建波,质量员证,0421810694218003698 | 胡婕妤,岗位证,0422310900071000049 | 望草源,职业培训合格证,0421710694217006972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武汉市顶笠工程有限公司 | 鸦鹊岭镇青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宜产业园中岗路1号路、双创科技园二期场平施工图设计) | 89.85万元 | 贾绍锋 | | 毓秀路北侧周边项目场平工程 | 223.5万元 | 李松 | | 宜昌夷陵地质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小溪塔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八号地块场平工程 | 2706.161951 | 袁萍 | | 小溪塔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场平工程 | 1757.603058 | 董冉 | | 姜家湾村居民安置点(同福花园)三期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 1523.887645 | 林秀芝 | | 小东方道路南段片区场平工程 | 2182.596111 | 袁萍 | | 夷陵智慧城市指挥服务中心场平工程 | 962.549949 | 董冉 | | 小东方道路南段片区场平工程 | 29 | 尹华义 | | 小溪塔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场平工程 | 21.2 | 尹华义 | | 宜昌北商旅中心加油站配套道路及场平、宜昌北商旅中心停车场 | 24.46 | 路洲 | | 海声科技公司水声装备生产项目一期用地场平工程 | 25.65 | 路洲 | | 夷陵智慧城市指挥服务中心场平 | 24.5 | 尹华义 | | 湖北盛玥建设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新区会同集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服务 | 228.23 | 于恩亚 | | 小微企业创业园二期场平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75.6 | 于恩亚 | | 十堰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场平工程前期设计咨询服务> | 19.3 | 于恩亚 |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武汉市顶笠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宜昌夷陵地质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产业园建设项目 | 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 2021年11月1日 | | 湖北盛玥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2月23日10:30(北京时间)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晟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印章不完整和变形,不符合形式评审第5条规定;剩余参与投标的武汉市顶笠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盛玥建设有限公司、宜昌夷陵地质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3家投标单位的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形式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技术评、综合标、经济标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中标候选人为(排名不分先后):武汉市顶笠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盛玥建设有限公司、宜昌夷陵地质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吴鹏飞;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朱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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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武汉市顶笠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和湖北海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2、湖北盛玥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和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3、宜昌夷陵地质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和宜昌华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4、湖北晟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和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10时0分至2024年2月29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720051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782073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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