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施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4-02-26

【招标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施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武汉市 采购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施划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施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C2024-9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4-00300
3、项目名称:2024年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施划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对高新区光谷天地、大悦城等片区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点位,同时对现有非机动车停放区位进行检查,对破损标线进行修复,具体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
3、方式:
A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再申领电子证照。方式:进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申领电子证照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包,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申领电子证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申领电子证照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新)》。B 使用CA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进入“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办理CA锁,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开标305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标305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1)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及质量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成交供应商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不存违约行为,且经采购人考核符合续签要求的,采购人可决定续签合同,但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本项目的总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最终是否续签合同由采购人决定,成交供应商对此无异议。(2)采购人决定续签合同的,在续签合同时,若遇财政预算批复金额调整或项目实际所需服务数量调整,采购人有权根据续签时项目实际情况及预算批复,在不改变服务单价的情况下调整续签合同的总金额,但续签合同的总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3)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若遇到政策调整或职能变更等情况,以及成交供应商存在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供应商需于截止时间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65563042。
3、本项目不接受“A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采用“B 使用CA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选择有误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和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可登录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ggzyjy.wehdz.gov.cn/dhgx/views/cfcghtrzpt/index.html)查看。
5、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大学园路领航园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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