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中心】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武汉新城校区学生公寓12号、13号楼及食堂项目工程设计(HBSJ-202401FJ-01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招标公告】【湖北省中心】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武汉新城校区学生公寓12号、13号楼及食堂项目工程设计(HBSJ-202401FJ-01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鄂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武汉新城校区学生公寓12号、13号楼及食堂项目工程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武汉新城校区学生公寓12号、13号楼及食堂项目工程设计(HBSJ-202401FJ-01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01FJ-01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武汉新城校区学生公寓12号、13号楼及食堂项目已由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教发函[202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高新东路特1号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新城校区内(东北侧) 建设规模:新建学生公寓12号、13号楼,分别为1栋13层和1栋6层建筑,规划用地面积1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1栋地上2层食堂,规划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 平方米。2个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1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食堂及学生公寓项目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其他服务 (具体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1。其中:方案设计: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批准后 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准 30个日历天;概算书:初步设计批准后15个日历日;施工驻场服务期限:开工令下发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行业验收之日止。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③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单项投资额不低于13000万元或1项单体建筑面积在(1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④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近五年具有1项单项投资额不低于13000万元或1项单体建筑面积在(19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⑤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招标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4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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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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